7月19日,杭州余杭区政府就仁和街道及良渚街道部分区域出现自来水气味异常发布情况通报称信通实盘,7月16日8时,仁和水厂发现水质嗅味指标异常,经采样分析确认后随即启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换水源,供水水质得到有效控制,出厂水质安全。调查组已初步查明导致异味的为特定自然气候条件下藻类厌氧降解产生的硫醚类物质,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溯源调查中,有关结果将及时公布。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相关论文注意到,有论文提及,藻类被认为是造成水体嗅味问题的重要原因,我国饮用水嗅味污染主要嗅味类型包括由硫醚主导的腥臭味等。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加强了对嗅味物质的关注,将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两种藻源致嗅物列为强制管控对象,并将二甲基二硫醚和二甲基三硫醚列入标准附录。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通报
《给水排水》2024年刊登的论文《我国饮用水主要致嗅物及其控制策略》提及,土霉味和腐败味/沼泽味/腥臭味是我国水源及饮用水中主要嗅味类型之一,主要致嗅物分别为2-甲基异莰醇和二甲基三硫醚等硫醚类物质。其中,腐败味/沼泽味也被描述为烂菜味、臭水味、污水味等,主要由有机物厌氧腐败产物所致。相关调查显示,检出的硫醚物质主要包括二甲基二硫醚和二甲基三硫醚,主要分布在黄河、太湖、长江及珠江等流域。
《净水技术》2025年刊登的论文《典型藻源性嗅味物质及其去除工艺研究进展》显示,调查显示,我国约80%的水源水、45%的出厂水存在嗅味问题,藻类被认为是造成水体嗅味问题的重要原因。《2022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开展营养状态监测的204个重要湖泊(水库)中,富营养化湖泊水库占比近30%。水体富营养化程度不断加剧,藻类过度生长不断分泌产生各种藻源性嗅味物质导致饮用水嗅味,严重影响饮用水的质量。
▲因为自来水气味异常信通实盘,余杭一些餐厅用桶装水烹饪
论文提及,常见的藻类产生的含硫化合物主要有DMDS、DMTS等,其气味通常被描述为沼泽/化粪池味、腐烂、腐臭和恶嗅味。有学者对我国31个城市的56个水厂的原水和出水进行了气味表征,发现在48.3%的原水水样和31.1%的出水水样中可以检测到硫醚。硫醚的产生与大量蓝藻的厌氧分解有关,蓝藻细胞的分解可以产生大量挥发性硫化合物。上述学者研究发现,藻类密度越高、温度越高,藻类的分解速度越快,DMTS的浓度也随之增加,水中的硫醚等含硫化合物还可能与其他嗅味物质发生协同作用,在较低的浓度下使水体表现出较强的沼泽/化粪池味。
论文介绍,为了取得较好的除嗅效果,可以采用包括吸附处理(活性炭吸附)、氧化处理(向水中投氧化剂等)和高级氧化工艺等多种方式去除藻源性嗅味物质。单一技术往往不能完全去除嗅味,而组合工艺则能够实现技术协同促进去嗅效果。因此,目前的藻源性嗅味物质及其去除技术的研究正在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多种工艺的优化组合及其在实际水处理中的应用将成为研究重点。
两篇文章都提及,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加强了对嗅味物质的关注。记者查询注意到,该标准中对于生活饮用水(供人生活的引水和用水)水质要求显示,应符合“感官性状良好”的基本要求,常规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中,“臭和味”要求“无异臭、异味”;扩展指标中“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中,对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作出限值要求;在附录参考指标中对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作出限值要求。
红星新闻记者 陈馨懿
编辑 郭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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